新闻动态
帮助客户成为健康的财税公司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第十条规定,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可由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申报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申报缴纳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申报缴纳方式的,一年内不得改变。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上一篇: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如何申请代开发票?
下一篇:个人在深圳购置房产契税的适用税率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