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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为便利纳税人对外支付,自2013年9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提高支付金额监管起点,由3万美元提高至5万美元。这并不意味着低于5万美元不需要履行纳税或代扣代缴义务,不管是3万美元,还是5万美元,都需要根据相关税收规定来判断是否需要履行纳税或代扣代缴义务。
来源:每日税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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