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是,满足一定条件的纳税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首先,是否年度汇算看您是居民个人还是非居民个人。如果您在2019年度是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其次,取决于您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与这四项所得全年加总后计算的个人所得税是否存在差异。目前看,很难使所有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此时两者之间就会产生“差额”,如果您预缴的税款高于全年应纳税款,申请退税是您的权利,无论多小的税款,您都可以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申请退税;如果您放弃退税,那么您可以不用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如您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纳税款,您应当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但如果您的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年度汇算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且在取得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那么您无须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也无须补缴税款。如果您预缴的税款与全年应纳税款一致,且在取得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那么您也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总结来说,如果您在2019年度是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如果您是居民个人,且2019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1.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2.2019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3.2019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4.不申请退税的。
来源:每日税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