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服务范围
团队展示
案例展示
公司新闻
联系我们
新闻动态
帮助客户成为健康的财税公司
首页
新闻中心
正文
我是一个个体户,有雇佣职工,此次社保费减免我们可以享受吗?
发布时间:2020-06-29 17:54:48
阅读量:565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第四条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
上一篇:
税务总局: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十一期)
下一篇:
我今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有调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