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鼓励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积极向疫情防控事业捐赠,尽快战胜疫情,这次出台的疫情捐赠所得税政策,即《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与现行政策相比,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突破了比例的限制。政策规定,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该政策放宽了比例的限制,体现了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支持。
二是突破了程序的限制。考虑到疫情紧急,政策规定,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微信